公平會認定信義房屋涉及廣告不實 罰120萬


中廣 更新日期:2008/07/16 19:00



信義房屋在海報上提到「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」、「擁有全國最大房屋成交資料庫」等內容,去年曾經被公平會認定廣告不實,罰款150萬。雖然信義房屋不服,補提資料向行政院提出訴願,成功把原處分撤銷,不過,公平會重新調查後,還是認為涉及廣告不實,但是把罰款金額降到120萬。  (陳鳳如報導)



公平會指出,民國94年間,信義房屋新莊店在散發海報上提到「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」,不過,公平會調查後認為,在突破雜誌對房屋經紀業調查的理想品牌中,89年台灣北區第一名是其他業者,第二名才是信義房屋,公平會因此認為信義房屋有廣告不實的情況,處罰鍰120萬。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說,:「各項調查都是房仲業第一、擁有全國最大房屋成交資料庫、信義房屋是買方買屋的首選、是第二名的五倍,這三項裡面,它仍然是不實,所以我們處分新台幣一百二十萬元的罰鍰。」



至於提到「擁有全國最大房屋成交資料庫」,公平會調查後認為,信義房屋所使用的成交資料庫「台灣不動產交易中心」是一個不動產聯賣資訊網,並不是信義獨自擁有,而是信義和其他會員共同使用,因此認定這個部分的廣告內容也涉及廣告不實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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